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
张国良以身护缆被报道是社会的悲痛
C114报道《》很有趣,也有一些疑难。1.施工方为什么一定要在光缆线路长进行挖土施工?施工地点是光缆线路上,仍是光缆线路邻近?2.张国良是如何劝阻的?3.施工方又为何不听劝阻,要强行施工?4.假如张国良不“舍生忘死的站在光缆标桩上”,是不是施工方就必定强即将挖掘机开向光缆标桩了?5.“公司与该施工单位负责人协商后,光缆线路彻底平安”,协商前,是彻底不保险?还是有点不安全?6.施工方当时晓得那里有光缆吗?7.施工地位有显著的警示标记吗?8.维护光缆必需用身材禁止挖掘机吗?……不懂得情形,不深刻剖析了。盼望相似“以身护缆:只身阻拦发掘机”、经营商之间乱砍电缆(参见《 》)以及其余违法的恶性竞争事件,这样的显明守法行动少一点。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与这样的违法行为作战,并不能说是个人的声誉,只能说是社会的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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