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局长“香艳日记”,很黄很腐败
2月28日,一部被认为是广西某市烟草局局长的日记在网上引起极大轰动。日记记录了局长与多名女下属淫乱细节。发帖者自称是其情人的丈夫,日记的真伪尚不能确定。(见3月1日羊城晚报) 其中11月6日的日记写道:“10点多谭××开了个车过来把我拉到她家,和她做了3次爱,天亮还做了一次,没she(原文用中文,笔者不好意思写出来)。”如果只看这个细节,还以为是从黄色网站下载的小说呢,“味道”很重,很黄很下流。 故事真实性如何不得而知,但这种事在一些官员当中稀松平常是肯定的,这位爷才有200多篇短小精悍的日记,史记原海南省纺织局长李庆普,“性爱日记”就达95本之多,不但有“香艳日记”,还有令人作呕的实物标本236份。比起李氏奇人奇事,这位局长的“香艳日记”当属小巫。 普通读者把局长的“香艳日记”当黄色小说看无妨,奇文共欣赏嘛,看看某些平日里道貌岸然、满口马列的官员,私底下都干了些什么,而纪检监察反贪等部门,则不应当“打酱油”,作壁上观,而该主动介入,尽早介入,查查“香艳日记”的版权归属,是不是该局长所有。因为,一来这种“日记”广为流传,被“别有用心”的人看到,并“借题发挥”,将会严重损害政府官员的“光辉形象”。万一公众以偏概全,认为我们的官员都这德行——吃喝玩乐,鲜廉寡耻,那更不得了;二来“日记”除了“黄”——妻妾成群,还有“灰”——公款吃喝玩乐,“黑”——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可以说,这些“日记”就是一条条腐败的索引、指南。如果“日记”是真,按图索骥必有所得,而且还是一条“巨鲸”。当然,如果查实是发帖者恶意诽谤,还局长大人一个清白,也是公众乐见的。 过去常有这样的表述:“最大的问题是教育群众”、“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现在看起来,应该倒过来说,教育干部才是当务之急。“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古训你忘了也就算了,还写什么日记留情?写日记也罢了,怎么不小心保管,随便给人弄出来,在网上大晒呢?莫非又应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古话?! 杯具! 新闻链接:/ePaper/ycwb/html/2010-03/01/conten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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