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不完美的南科大暂行办法暗含隐患

6月8日&#;被誉为中国高校第一部“基本法”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当天&#;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披露了全文。《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朱清时校长多次提到的“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被写入《办法》总则。&#;新京报6月10日&#;科大的筹建中&#;已经不是第一遭。此前&#;深圳宣传南科大遴选校长&#;用的是国际通行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方法&#;但最近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吴家玮先生却透露&#;“我发现内地的一些做法跟香港以及国际的做法不大一样。比如我是南方科大校长遴选委员会的成员&#;但是委员会只开过一次会&#;放在国际上&#;那是要开无数次的会的。也一直有说法说&#;南方科技大学以香港科技大学为标杆&#;是照科大的模式办的。但我需要澄清的是&#;其实并没有按照香港科大的模式。南方科大可能参考了香港科大模式&#;但并没有按照香港科大模式&#;并且现在越来越不像香港科大。”这提醒大家&#;政府部门很有可能还是按照传统的做法对待新的现代制度概念&#;就像此前很多大学有学术委员会&#;可学术委员会却挂靠在人事处、科研处&#;没有独立运行空间一样。再次&#;《办法》执行没有问责机制&#;政府部门不受约束、创造性地执行《办法》&#;学校可能毫无办法。比如&#;该《办法》明确指出&#;南科大的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学校理事会任命&#;毫无疑问&#;按照《办法》&#;深圳组织部门正在进行的南科大局级副校长公选&#;与这一《办法》背离。既然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理事会任命&#;这关组织部门何事&#;可是&#;深圳市委组织部却解释&#;选出来的2位拟任人选到南科大履行“任职”程序时&#;将由校长提名、理事会任命。依据组织部门的解释&#;《办法》规定的校长提名权&#;变为根据组织部门选拔的结果&#;进行提名。确切地说&#;就是走一下形式。这不是公然把校长的提名权架空吗&#;按照这种“组织选拔-校长提名”模式&#;校长还有何用人自主权&#;而更不可思议的是&#;朱清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组织部已经和我们沟通了&#;现在正往同一个方向上走。那就是&#;7月1日&#;管理办法 客观上说&#;这一《办法》的颁布&#;对于规范南科大办学&#;相对于此前没有《办法》&#;迈出了重要一步&#;而且&#;朱清时先生也“务实”地认为&#;“政府已经难能可贵地放了很多权了”。但是&#;与一些舆论高度赞扬这一《办法》不同&#;分析整个《办法》以及深圳的有关做法&#;笔者的感受是&#;本来十分清晰的现代大学制度概念在《办法》中却变得不清晰。这一《办法》究竟能在南科大办学中发挥怎样的作用&#;笔者并不乐观。 首先&#;文本中的诸多现代大学制度概念模糊不清&#;似是而非。从《办法》文本看&#;很多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比如大学理事会治理&#;已经提及&#;但是&#;理事会成员的产生&#;从表述看&#;却和国外公立大学的理事会很不相同&#;《办法》规定&#;“理事会由政府代表&#;南科大校长及管理团队、教职工等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理事会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或市长委任的人员担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副校长由理事会根据校长提名聘任。”而众所周知&#;理事会是大学的重要决策机构&#;其中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贤达&#;应该由选举产生&#;才能代表师生、校友、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治理&#;否则&#;如果全部由政府聘任&#;就仍然是对政府部门负责。 其次&#;已经确立的现代大学制度概念能否落地&#;充满变数。有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却没有其实质&#;这在南科大的筹建中&#;已经不是第一遭。此前&#;深圳宣传南科大遴选校长&#;用的是国际通行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方法&#;但最近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吴家玮先生却透露&#;“我发现内地的一些做法跟香港以及国际的做法不大一样。比如我是南方科大校长遴选委员会的成员&#;但是委员会只开过一次会&#;放在国际上&#;那是要开无数次的会的。也一直有说法说&#;南方科技大学以香港科技大学为标杆&#;是照科大的模式办的。但我需要澄清的是&#;其实并没有按照香港科大的模式。南方科大可能参考了香港科大模式&#;但并没有按照香港科大模式&#;并且现在越来越不像香港科大。”这提醒大家&#;政府部门很有可能还是按照传统的做法对待新的现代制度概念&#;就像此前很多大学有学术委员会&#;可学术委员会却挂靠在人事处、科研处&#;没有独立运行空间一样。实施后&#;由校长提名副校长&#;理事会聘任。他们之前的遴选程序&#;可以作为帮助我们提名的前期工作。”看来&#;他也接受了自己的提名权被架空的现实。如果今后深圳要给南科大派干部&#;也采取这种模式&#;朱校长情何以堪&#;对应深圳提出的以全新理念把南科大建设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这一《办法》的差距是十分明显。朱清时校长身处其中&#;当然能感觉到这一《办法》的来之不易&#;因此&#;虽然其很不完美&#;但也接受。但是&#;需要提醒深圳和南科大的是&#;一所大学&#;如果其创始之处的制度&#;明知有严重缺陷&#;却带病而行&#;寄望今后修补&#;这会给整个学校的发展带来严重的隐患。笔者一直期望&#;深圳能尽快制订南科大章程&#;通过深圳人大的审议&#;将章程变为南科大的办学宪章&#;要求政府、相关社会机构都得执行&#;这样&#;南科大的办学制度才能真正得以确立&#;而不是像现在&#;受制于政府部门&#;摇摆不定。 再次&#;《办法》执行没有问责机制&#;政府部门不受约束、创造性地执行《办法》&#;学校可能毫无办法。比如&#;该《办法》明确指出&#;南科大的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学校理事会任命&#;毫无疑问&#;按照《办法》&#;深圳组织部门正在进行的南科大局级副校长公选&#;与这一《办法》背离。既然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理事会任命&#;这关组织部门何事&#;可是&#;深圳市委组织部却解释&#;选出来的2位拟任人选到南科大履行“任职”程序时&#;将由校长提名、理事会任命。 实施后&#;由校长提名副校长&#;理事会聘任。他们之前的遴选程序&#;可以作为帮助我们提名的前期工作。”看来&#;他也接受了自己的提名权被架空的现实。如果今后深圳要给南科大派干部&#;也采取这种模式&#;朱校长情何以堪&#;对应深圳提出的以全新理念把南科大建设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这一《办法》的差距是十分明显。朱清时校长身处其中&#;当然能感觉到这一《办法》的来之不易&#;因此&#;虽然其很不完美&#;但也接受。但是&#;需要提醒深圳和南科大的是&#;一所大学&#;如果其创始之处的制度&#;明知有严重缺陷&#;却带病而行&#;寄望今后修补&#;这会给整个学校的发展带来严重的隐患。笔者一直期望&#;深圳能尽快制订南科大章程&#;通过深圳人大的审议&#;将章程变为南科大的办学宪章&#;要求政府、相关社会机构都得执行&#;这样&#;南科大的办学制度才能真正得以确立&#;而不是像现在&#;受制于政府部门&#;摇摆不定。依据组织部门的解释&#;《办法》规定的校长提名权&#;变为根据组织部门选拔的结果&#;进行提名。确切地说&#;就是走一下形式。这不是公然把校长的提名权架空吗&#;按照这种“组织选拔-校长提名”模式&#;校长还有何用人自主权&#;而更不可思议的是&#;朱清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组织部已经和我们沟通了&#;现在正往同一个方向上走。那就是&#;7月1日&#;管理办法实施后&#;由校长提名副校长&#;理事会聘任。他们之前的遴选程序&#;可以作为帮助我们提名的前期工作。”看来&#;他也接受了自己的提名权被架空的现实。如果今后深圳要给南科大派干部&#;也采取这种模式&#;朱校长情何以堪&#; 对应深圳提出的以全新理念把南科大建设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这一《办法》的差距是十分明显。朱清时校长身处其中&#;当然能感觉到这一《办法》的来之不易&#;因此&#;虽然其很不完美&#;但也接受。但是&#;需要提醒深圳和南科大的是&#;一所大学&#;如果其创始之处的制度&#;明知有严重缺陷&#;却带病而行&#;寄望今后修补&#;这会给整个学校的发展带来严重的隐患。6月8日&#;被誉为中国高校第一部“基本法”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当天&#;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披露了全文。《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朱清时校长多次提到的“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被写入《办法》总则。&#;新京报6月10日&#;客观上说&#;这一《办法》的颁布&#;对于规范南科大办学&#;相对于此前没有《办法》&#;迈出了重要一步&#;而且&#;朱清时先生也“务实”地认为&#;“政府已经难能可贵地放了很多权了”。但是&#;与一些舆论高度赞扬这一《办法》不同&#;分析整个《办法》以及深圳的有关做法&#;笔者的感受是&#;本来十分清晰的现代大学制度概念在《办法》中却变得不清晰。这一《办法》究竟能在南科大办学中发挥怎样的作用&#;笔者并不乐观。首先&#;文本中的诸多现代大学制度概念模糊不清&#;似是而非。从《办法》文本看&#;很多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比如大学理事会治理&#;已经提及&#;但是&#;理事会成员的产生&#;从表述看&#;却和国外公立大学的理事会很不相同&#;《办法》规定&#;“理事会由政府代表&#;南科大校长及管理团队、教职工等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理事会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或市长委任的人员担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副校长由理事会根据校长提名聘任。”而众所周知&#;理事会是大学的重要决策机构&#;其中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贤达&#;应该由选举产生&#;才能代表师生、校友、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治理&#;否则&#;如果全部由政府聘任&#;就仍然是对政府部门负责。其次&#;已经确立的现代大学制度概念能否落地&#;充满变数。有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却没有其实质&#;这在南 笔者一直期望&#;深圳能尽快制订南科大章程&#;通过深圳人大的审议&#;将章程变为南科大的办学宪章&#;要求政府、相关社会机构都得执行&#;这样&#;南科大的办学制度才能真正得以确立&#;而不是像现在&#;受制于政府部门&#;摇摆不定。来源:()-不完美的南科大暂行办法暗含隐患_bqxiong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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