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两手遮天”比“一手遮天”更害人

湖南怀化近日起在全市3865个自然村配备“村级纪检员”,防止个别村官“一手遮天”侵害村民利益,将反腐的前线延伸至农村基层。据悉,这些“村级纪检员”的报酬将由上级财政拨发。(见11月16日《成都商报》) 新闻让笔者想起了钱钟书在《围城》所讲的一个小故事,“三闾大学”为防师生谈恋爱,规定未结婚的男教师不得做女生的训育导师。辛楣调侃道:“哈哈,假使不结婚的男先生训导女学生有师生恋爱的危险,结婚的男先生训导女生更有犯重婚罪的可能。”如果说村官有“一手遮天”的可能,多派一个“村级纪检员”监督之,岂不成了“两手遮天”?如果说“一手遮天”村民遭罪,“两手遮天”村民遭的是二茬罪。 事实上有没有这种可能性?答案是肯定的。“村级纪检员”与村官虽然职别不同,但都是普通人,都有趋利、贪婪的天性,谁不比谁更高尚,更耐腐蚀。虽然“村级纪检员”的报酬由上级财政拨付,表面上看是避免了与村的利益纠缠,减少了腐败的动因,但没有实质上降低受腐蚀的机率(对于村官来说,贿赂一个人的成本并不高)。受不受贿,还得靠“村级纪检员”个人的自觉性,而个人的自觉性靠得住吗? 弄得不好,下派“村级纪检员”,对于那些腐败的村官来说,只不过是多了一位“下山摘桃子”的人罢了,而对于深受村官“一手遮天”之害的村民来说,无疑又增加了一只硕鼠,又将付出更多的进贡。谓予不信,且看许多身居高位的纪委书记、纪检干部频频落马便可验证。 增设机构、增派人手去加强监督、防止腐败,以人制人、以人管人是时下许多管理者朴素的思维方式,并乐此不疲。实践一再证明,此路不通。增设机构、人员,打人海战术不但减少不了腐败,反而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公众的负担雪上加霜,社会矛盾更加深化。现在已设了纪检、监察、反腐、检察等等,比起许多国家来说,反腐的部门还少吗?人员还少吗?而反腐成果如何?有目共睹,不必言明。 无论从降低监督、反腐成本,还是提管理高效能考虑,都必须摒弃以人制人的旧思维,而应该从制度管人角度着力,只有这样才是管理的最优路径。回到文首,从制度角度说事,如果下派的“村级纪检员”不固定,从3865个“村级纪检员”中随机抽取临时下乡进行监督,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村官的贿赂成本,真正降低被腐化的危险。当然,这只是一个转换思维方式的分析,最佳的状态当然是有良好的制度设计,使得不必下派“特派员”而村官不敢“一手遮天”。 新闻链接:/09/1116/05/5O7FCIOJ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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