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
北大人大北邮为何不能同时报考?
取。并被告之他们不再填写普通的高考志愿表而填写一张单独的表表上只能填写已经确认预录取的学校。让一名考生被多所学校录取除了政府的上述“担忧”之外还有大众的质疑在当前整个社会普遍缺少诚信的环境中依据刚性的分数集中等第录取看来是最公平的——有批次控制线、学校投档线、学校录取线的约束腐败的空间相对“可控”而一旦学校和学生双向“自主”了腐败行动可能“失控”。但是如果以以上理由——配置效率低下腐败增多等等不推行高考改革强化着目前这一套录取制度那么我们的高考路将越走越窄。事实上实践同等录取制度在目前不增加高考次数不改变高考内容情况下只需改变志愿填报方式即可——比如以前第一批4个志愿按顺利排列依次录取现在平行排列同时录取。虽然需要学生确认学校屡次反复操作目前一些地方在高考录取中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前针对录取额不满的学校采取补填意愿的方法就属于重复操作但这比让少数学校拥有5%自主招生权少数高校尝试面试更具实质意义。而且我们可以通过招生透明、舆论监督甚至在初期沿用以高考分数为基准划分批次节制线的方式等等来保证录取的公平。更何况与少数学校试点自主招生相比它的公平性与合感性显然更胜一筹。 资源的充分配置对于高等教育资源尚不充分的我国来说尤其“重要”二是“权威”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很好地维护高考的权威所有高校录取均利用同一依据——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将保证录取的“公平”以及录取考生的“质量”三是“调控”原则集中录取将确保政府对高校录取的调控有效进行将高校的招生纳入“有序”状况。很显然平行志愿录取制度“有违”以上三个原则。首先是录取工作的效率“严重”降低在先前的录取制度下一个考生只能获得一所学校的录取告诉书被一所学校录取之后其他学校将无法再录取高校的录取效率由此很高而平行志愿的根本思惟则是一名考生可以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他拿着多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以根据学校、专业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作出抉择。高校在这种情况下则面临多次录取工作的可能。前文例举的上海考生在这样的录取制度下他可以平行填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而且有可能被三所学校同时录取在被录取之后他可以再在三所学校中作出选择。这显然施展了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利于考生将来的发展但同时也给学校带来难题一次录取满额显然是不可能的需要再开展录取工作。其次是高考的权威地位以及学校相对考生的强势地位受到挑战。在这样的录取制度下高考分数的高低固然依旧可能是各校录取的重要根据但是等第志愿中的“投挡线”消逝了学生和学校的多次双向选择会很大程度降低高考分数对录取的约束作用。另外学生自主权的增强会改变等第录取原则中的“强校恒强”原则香港的大学进入大陆来录取学生对海内高校已经沟成冲击前几年有考生被香港大学录取由此放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就是明证。而值得深思的是我国政府如今把香港的大学也纳入了等第志愿填报名单中以此维持着目前录取制度的“权威”。第三也就是政府最担心随之出现的学校会拥有完全的自主权。政府的这种设法在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今年进行的自主招生改革中可见一斑。这次自主招生改革本可以尝试高校通过自主方式而不是通过高考渠道来选拔学生但教导部对所有已经被预录取的考生提出的“必需参加高考且必定要达到一本线”的要求又将高校拉回到“调控”之中。本也可以让一名学生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成为可能但所有的制度设计最后消除了这种可能——一名考生可同时参加这两校的面试考核同时被两校预录取不是正式录取但被预录取之后几天内考生必须确认被预录北大人大北邮为何不能同时报考 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北大人大北邮为何不能同时报考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众所周知我国高考采取的是集中录取制度所有高校在集中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高考分数和高考志愿。决定考生能否被录取不但要看考分而且还考验着考生的志愿填报技巧。举例来说在现有的录取制度下一名成绩比较优秀的上海考生他的一本志愿只能依次按学校的“层次”填写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上海大学等等他绝对不可能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填报同济大学第三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这样的志愿基本上是完全错误的志愿虽然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录取分数要比复旦低20~30分但即便他的考分最终只比复旦大学低一分他依旧不能被同济大学录取因为同济大学的第一志愿考生完整有可能已经录取满额只有填写层次低于自己的学校如上海大学才有希望在第一志愿落空后被上海大学录取。同样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国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这样的录取制度导致了考生学习中的每分必争以及考试中的紧张情绪——一分之差岂但可能造成一本、二本、专科的差别而且也可能导致自己的志愿面目全非。同时这样将学校方置于“强势”的录取原则让很多大学生一进大学就对学校不满、专业不满今后多年的精力全用在弥补高考遗憾上——本来可以上重点大学的成绩因为“志愿填报失误”却进入了一个普通学校很多学生心有不甘本希望进一个“热门”专业却被调剂到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专业进对了“大门”投错了“小门”不少学生心坎苦闷。改变当前高考志愿表的“等第”填报和“先分数优先按分数划分批次、再志愿优先按志愿次序录取、再分数优先同一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录取原则为“平行”填报和录取毫无疑问可以放松学生每分必究的心态也可以减少高考志愿填报的赌博心理更有利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彼此选择。笔者的博客上不少网友就曾留言希望我呼吁实施这一制度。但政府依旧维持着这一录取制度。政府对集中“等第”录取制度的维护依笔者与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官员的接触和合理推测大抵坚持着三个“原则”一是“效率”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在很短时间中完成高考录取不说而且能实现高等教育 取。并被告之他们不再填写普通的高考志愿表而填写一张单独的表表上只能填写已经确认预录取的学校。让一名考生被多所学校录取除了政府的上述“担忧”之外还有民众的质疑在当前全部社会普遍缺乏诚信的环境中依据刚性的分数集中等第录取看来是最公平的——有批次控制线、学校投档线、学校录取线的约束腐败的空间相对“可控”而一旦学校和学生双向“自主”了腐败行为可能“失控”。但是如果以以上理由——配置效率低下腐败增多等等不推行高考改革强化着目前这一套录取制度那么我们的高考路将越走越窄。事实上实践平等录取制度在目前不增加高考次数不改变高考内容情况下只需改变志愿填报方式即可——比如以前第一批4个志愿按顺利排列依次录取当初平行排列同时录取。虽然需要学生确认学校多次反复操作目前一些地方在高考录取中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前针对录取额不满的学校采取补填志愿的方法就属于重复操作但这比让少数学校占有5%自主招生权少数高校尝试面试更具实质意思。而且我们可以通过招生透明、舆论监督甚至在初期沿用以高考分数为基准划分批次控制线的方式等等来保证录取的公平。更何况与少数学校试点自主招生相比它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显然更胜一筹。 资源的充分配置对于高等教育资源尚不充分的我国来说尤其“重要”二是“权威”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很好地维护高考的权威所有高校录取均利用同一依据——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将保证录取的“公平”以及录取考生的“质量”三是“调控”原则集中录取将确保政府对高校录取的调控有效进行将高校的招生纳入“有序”状态。很显然平行志愿录取制度“有违”以上三个原则。首先是录取工作的效率“重大”降低在先前的录取制度下一个考生只能获得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被一所学校录取之后其他学校将无奈再录取高校的录取效力由此很高而平行志愿的根本思想则是一名考生可以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他拿着多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以依据学校、专业结合本身的兴趣、爱好作出选择。高校在这种情况下则面临多次录取工作的可能。前文例举的上海考生在这样的录取制度下他可以平行填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而且有可能被三所学校同时录取在被录取之后他可以再在三所学校中作出选择。这显然发挥了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利于考生未来的发展但同时也给学校带来难题一次录取满额显然是不可能的须要再展开录取工作。其次是高考的权威地位以及学校相对考生的强势地位受到挑战。在这样的录取制度下高考分数的高低虽然依旧可能是各校录取的主要依据但是等第志愿中的“投挡线”消失了学生和学校的多次双向选择会很大水平降低高考分数对录取的约束作用。另外学生自主权的加强会改变等第录取原则中的“强校恒强”原则香港的大学进入大陆来录取学生对国内高校已经沟成冲击前几年有考生被香港大学录取由此废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就是明证。而值得沉思的是我国政府现在把香港的大学也纳入了等第志愿填报名单中以此维持着目前录取制度的“权威”。第三也就是政府最担心随之出现的学校会拥有完全的自主权。政府的这种主意在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今年进行的自主招生改革中可见一斑。这次自主招生改革本可以尝试高校通过自主方式而不是通过高考渠道来选拔学生但教育部对所有已经被预录取的考生提出的“必须参加高考且一定要达到一本线”的请求又将高校拉回到“调控”之中。本也可以让一名学生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成为可能但所有的制度设计最后排除了这种可能——一名考生可同时加入这两校的面试考核同时被两校预录取不是正式录取但被预录取之后几天内考生必须确认被预录众所周知我国高考采取的是集中录取制度所有高校在集中时间内实现招生录取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高考分数和高考志愿。决议考生是否被录取不但要看考分而且还考验着考生的志愿填报技能。举例来说在现有的录取制度下一名成绩比较优秀的上海考生他的一本志愿只能依次按学校的“层次”填写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上海大学等等他绝对不可能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填报同济大学第三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这样的志愿基本上是完全错误的志愿虽然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录取分数要比复旦低北大人大北邮为何不能同时报考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众所周知我国高考采取的是集中录取制度所有高校在集中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高考分数和高考志愿。决定考生能否被录取不但要看考分而且还考验着考生的志愿填报技巧。举例来说在现有的录取制度下一名成绩比较优秀的上海考生他的一本志愿只能依次按学校的“层次”填写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上海大学等等他绝对不可能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填报同济大学第三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这样的志愿根本上是完全毛病的志愿虽然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录取分数要比复旦低20~30分但即便他的考分最终只比复旦大学低一分他依旧不能被同济大学录取因为同济大学的第一志愿考生完全有可能已经录取满额只有填写层次低于自己的学校如上海大学才有希望在第一志愿落空后被上海大学录取。同样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这样的录取制度导致了考生学习中的每分必争以及考试中的紧张情绪——一分之差不但可能造成一本、二本、专科的区别而且也可能导致本人的志愿面目全非。同时这样将学校方置于“强势”的录取原则让良多大学生一进大学就对学校不满、专业不满今后多年的精力全用在弥补高考遗憾上——本来可以上重点大学的成绩因为“志愿填报失误”却进入了一个普通学校很多学生心有不甘本愿望进一个“热门”专业却被调剂到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专业进对了“大门”投错了“小门”不少学生内心苦闷。改变当前高考志愿表的“等第”填报和“先分数优先按分数划分批次、再志愿优先按志愿次序录取、再分数优先同一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录取原则为“平行”填报和录取毫无疑问可以放松学生每分必究的心态也可以减少高考志愿填报的赌博心理更有利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相互选择。笔者的博客上不少网友就曾留言希望我呼吁实施这一制度。但政府依旧维持着这一录取制度。政府对集中“等第”录取制度的维护依笔者与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官员的接触和合理推测大致坚持着三个“原则”一是“效率”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在很短时间中完成高考录取不说而且能实现高等教育20~30分但即使他的考分最终只比复旦大学低一分他依旧不能被同济大学录取因为同济大学的第一志愿考生完全有可能已经录取满额只有填写层次低于自己的学校如上海大学才有希望在第一志愿落空后被上海大学录取。同样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假如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 这样的录取制度导致了考生学习中的每分必争以及测验中的紧张情绪——一分之差不但可能造成一本、二本、专科的区别而且也可能导致自己的志愿面目全非。同时这样将学校方置于“强势”的录取原则让很多大学生一进大学就对学校不满、专业不满今后多年的精力全用在弥补高考遗憾上——原来可以上重点大学的成绩由于“志愿填报失误”却进入了一个普通学校很多学生心有不甘本希望进一个“热门”专业却被调剂到素来没有想到过的专业进对了“大门”投错了“小门”不少学生内心苦闷。改变当前高考志愿表的“等第”填报和“先分数优先按分数划分批次、再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录取、再分数优先统一志愿按分数高下录取”录取原则为“平行”填报和录取毫无疑问可以放松学生每分必究的心态也可以减少高考志愿填报的赌博心理更有利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相互选择。笔者的博客上不少网友就曾留言希望我呐喊实施这一制度。但政府依旧维持着这一录取制度。政府对集中“等第”录取制度的维护依笔者与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官员的接触和合理揣测大致坚持着三个“原则”一是“效率”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在很短时光中完成高考录取不说而且能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充分配置对于高级教育资源尚不充分的我国来说尤其“重要”二是“权威”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很好地维护高考的权威所有高校录取均利用同一依据——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将保证录取的“公平”以及录取考生的“品质”三是“调控”原则集中录取将确保政府对高校录取的调控有效进行将高校的招生纳入“有序”状态。取。并被告之他们不再填写普通的高考志愿表而填写一张独自的表表上只能填写已经确认预录取的学校。让一名考生被多所学校录取除了政府的上述“担忧”之外还有民众的质疑在当前整个社会广泛缺乏诚信的环境中依据刚性的分数集中等第录取看来是最公平的——有批次掌握线、学校投档线、学校录取线的约束腐败的空间相对“可控”而一旦学校和学生双向“自主”了腐败行为可能“失控”。但是如果以以上理由——配置效率低下腐败增多等等不推行高考改革强化着目前这一套录取制度那么我们的高考路将越走越窄。事实上实践平等录取制度在目前不增添高考次数不改变高考内容情况下只需转变志愿填报方式即可——比如以前第一批4个志愿按顺利排列依次录取现在平行排列同时录取。虽然需要学生确认学校多次反复操作目前一些处所在高考录取中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前针对录取额不满的学校采取补填志愿的方式就属于重复操作但这比让少数学校拥有5%自主招生权少数高校尝试面试更具本质意义。而且我们可以通过招生透明、舆论监视甚至在初期沿用以高考分数为基准划分批次把持线的方式等等来保证录取的公平。更何况与少数学校试点自主招生比拟它的公正性与合理性显然更胜一筹。 很显然平行志愿录取制度“有违”以上三个原则。首先是录取工作的效率“严峻”降低在先前的录取制度下一个考生只能取得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被一所学校录取之后其余学校将无法再录取高校的录取效率由此很高而平行志愿的基本思想则是一名考生可以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他拿着多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以根据学校、专业结合自身的兴趣、喜好作出选择。高校在这种情况下则面临多次录取工作的可能。前文例举的上海考生在这样的录取制度下他可以平行填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而且有可能被三所学校同时录取在被录取之后他可以再在三所学校中作出选择。这显然发挥了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利于考生未来的发展但同时也给学校带来难题一次录取满额显然是不可能的需要再展开录取工作。其次是高考的权威地位以及学校绝对考生的强势地位受到挑衅。在这样的录取轨制下高考分数的高低虽然依旧可能是各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但是等第志愿中的“投挡线”消散了学生和学校的多次双向挑选会很大程度下降高考分数对录取的约束作用。另外学生自主权的增强会改变等第录取原则中的“强校恒强”原则香港的大学进入大陆来录取学生对国内高校已经沟成冲击前几年有考生被香港大学录取由此放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就是明证。而值得深思的是我国政府如今把香港的大学也纳入了等第志愿填报名单中以此维持着目前录取制度的“权威”。第三也就是政府最担心随之呈现的学校会领有完全的自主权。政府的这种想法在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今年进行的自主招生改革中可见一斑。这次自主招生改造本可以尝试高校通过自主方式而不是通过高考渠道来提拔学生但教育部对所有已经被预录取的考生提出的“必须参加高考且一定要到达一本线”的要求又将高校拉回到“调控”之中。本也可以让一名学生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成为可能但所有的制度设计最后排除了这种可能——一名考生可同时参加这两校的面试考察同时被两校预录取不是正式录取但被预录取之后几天内考生必须确认被预录取。并被告之他们不再填写普通的高考志愿表而填写一张单独的表表上只能填写已经确认预录取的学校。 让一名考生被多所学校录取除了政府的上述“担忧”之外还有民众的质疑在当前整个社会普遍缺乏诚信的环境中依据刚性的分数集中等第录取看来是最公平的——有批次控制线、学校投档线、学校录取线的约束腐败的空间相对“可控”而一旦学校和学生双向“自主”了腐败行为可能“失控”。北大人大北邮为何不能同时报考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家喻户晓我国高考采取的是集中录取制度所有高校在集中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高考分数和高考志愿。决定考生能否被录取不但要看考分而且还考验着考生的志愿填报技巧。举例来说在现有的录取制度下一名成绩比较优秀的上海考生他的一本志愿只能依次按学校的“层次”填写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上海大学等等他绝对不可能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填报同济大学第三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这样的志愿基本上是完全错误的志愿虽然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录取分数要比复旦低20~30分但即便他的考分最终只比复旦大学低一分他依旧不能被同济大学录取因为同济大学的第一志愿考生完全有可能已经录取满额只有填写层次低于自己的学校如上海大学才有盼望在第一志愿落空后被上海大学录取。同样一名成就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这样的录取制度导致了考生学习中的每分必争以及考试中的紧张情绪——一分之差不但可能造成一本、二本、专科的区别而且也可能导致自己的志愿面目全非。同时这样将学校方置于“强势”的录取原则让许多大学生一进大学就对学校不满、专业不满今后多年的精力全用在填补高考遗憾上——本来能够上重点大学的成绩因为“志愿填报失误”却进入了一个普通学校很多学生心有不甘本希望进一个“热门”专业却被调剂到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专业进对了“大门”投错了“小门”不少学生内心苦闷。改变当前高考志愿表的“等第”填报和“先分数优先按分数划分批次、再志愿优先按志愿次序录取、再分数优先同一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录取准则为“平行”填报和录取毫无疑问可以放松学生每分必究的心态也可以减少高考志愿填报的赌博心理更有利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互相选择。笔者的博客上不少网友就曾留言生机我呼吁实施这一制度。但政府依旧保持着这一录取制度。政府对集中“等第”录取制度的维护依笔者与有关教育主管部分官员的接触和合理推测大致保持着三个“原则”一是“效率”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在很短时间中完成高考录取不说而且能实现高等教育取。并被告之他们不再填写普通的高考志愿表而填写一张单独的表表上只能填写已经确认预录取的学校。让一名考生被多所学校录取除了政府的上述“担心”之外还有民众的质疑在当前整个社会普遍缺乏诚信的环境中依据刚性的分数集中等第录取看来是最公平的——有批次控制线、学校投档线、学校录取线的约束腐烂的空间相对“可控”而一旦学校和学生双向“自主”了腐败行为可能“失控”。然而如果以以上理由——配置效率低下腐朽增多等等不推行高考改革强化着目前这一套录取制度那么我们的高考路将越走越窄。事实上实践平等录取制度在目前不增长高考次数不改变高考内容情况下只需改变志愿填报方式即可——好比以前第一批4个志愿按顺利排列依次录取现在平行排列同时录取。虽然需要学生确认学校多次重复操作目前一些地方在高考录取中每一批次录取停止前针对录取额不满的学校采取补填志愿的方法就属于重复操作但这比让少数学校拥有5%自主招生权少数高校尝试面试更具实质意义。而且我们可以通过招生透明、舆论监督甚至在初期沿用以高考分数为基准划分批次控制线的方法等等来保证录取的公平。更何况与少数学校试点自主招生相比它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显然更胜一筹。 但是如果以以上理由——配置效率低下腐败增多等等不推行高考改革强化着目前这一套录取制度那么我们的高考路将越走越窄。事实上实际平等录取制度在目前不增加高考次数不改变高考内容情形下只要改变志愿填报方式即可——比方以前第一批北大人大北邮为何不能同时报考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确定是“犯了混”……众所周知我国高考采用的是集中录取制度所有高校在集中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高考分数和高考志愿。决定考生能否被录取不但要看考分而且还考验着考生的志愿填报技巧。举例来说在现有的录取制度下一名成绩比较优秀的上海考生他的一本志愿只能依次按学校的“档次”填写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上海大学等等他绝对不可能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填报同济大学第三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这样的志愿基础上是完全过错的志愿虽然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录取分数要比复旦低20~30分但即便他的考分最终只比复旦大学低一分他依旧不能被同济大学录取因为同济大学的第一志愿考生完全有可能已经录取满额只有填写层次低于自己的学校如上海大学才有希望在第一志愿落空后被上海大学录取。同样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这样的录取制度导致了考生学习中的每分必争以及考试中的缓和情绪——一分之差不但可能造成一本、二本、专科的区别而且也可能导致自己的志愿面目全非。同时这样将学校方置于“强势”的录取原则让很多大学生一进大学就对学校不满、专业不满今后多年的精力全用在补充高考遗憾上——本来可以上重点大学的成绩因为“志愿填报失误”却进入了一个一般学校很多学生心有不甘本希望进一个“热门”专业却被调解到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专业进对了“大门”投错了“小门”不少学生内心苦闷。改变当前高考志愿表的“等第”填报跟“先分数优先按分数划分批次、再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录取、再分数优先同一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录取原则为“平行”填报和录取毫无疑难可以放松学生每分必究的心态也可以减少高考志愿填报的赌博心理更有利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相互取舍。笔者的博客上不少网友就曾留言希望我呼吁实行这一制度。但政府依旧维持着这一录取制度。政府对集中“等第”录取制度的维护依笔者与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官员的接触和合理推测大体坚持着三个“原则”一是“效率”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在很短时间中完成高考录取不说而且能实现高等教育4个志愿按顺利排列顺次录取现在平行排列同时录取。虽然需要学生确认学校多次反复操作目前一些地方在高考录取中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前针对录取额不满的学校采取补填志愿的办法就属于反复操作但这比让少数学校拥有北大人大北邮为何不能同时报考一名成绩优秀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众所周知我国高考采取的是集中录取制度所有高校在集中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录取的依据是考生的高考分数和高考志愿。决定考生能否被录取不但要看考分而且还考验着考生的志愿填报技巧。举例来说在现有的录取制度下一名成绩比拟优秀的上海考生他的一本志愿只能依次按学校的“层次”填写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上海大学等等他相对不可能第一志愿填报复旦大学、第二志愿填报同济大学第三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这样的志愿基本上是完全错误的志愿虽然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录取分数要比复旦低20~30分但即便他的考分终极只比复旦大学低一分他依旧不能被同济大学录取因为同济大学的第一志愿考生完全有可能已经录取满额只有填写层次低于自己的学校如上海大学才有希望在第一志愿落空后被上海大学录取。同样一名成绩优良的北京考生如果在“一本”志愿中依次填写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那他肯定是“犯了混”……这样的录取制度导致了考生学习中的每分必争以及考试中的紧张情感——一分之差不但可能造成一本、二本、专科的区别而且也可能导致自己的志愿面目全非。同时这样将学校方置于“强势”的录取原则让很多大学生一进大学就对学校不满、专业不满今后多年的精神全用在弥补高考遗憾上——本来可以上重点大学的成绩因为“志愿填报失误”却进入了一个普通学校很多学生心有不甘本希望进一个“热点”专业却被调剂到从来不想到过的专业进对了“大门”投错了“小门”不少学生内心苦闷。改变当前高考志愿表的“等第”填报和“先分数优先按分数划分批次、再志愿优先按志愿次序录取、再分数优先同一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录取原则为“平行”填报和录取毫无疑问可以放松学生每分必究的心态也可以减少高考自愿填报的赌博心理更有利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相互选择。笔者的博客上不少网友就曾留言希望我呼吁实施这一制度。但政府照旧维持着这一录取制度。政府对集中“等第”录取制度的维护依笔者与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官员的接触和合理推测大致坚持着三个“原则”一是“效率”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在很短时间中完成高考录取不说而且能实现高等教育5%自主招生权少数高校尝试面试更具实质意义。而且咱们可以通过招生透明、舆论监督甚至在初期沿用以高考分数为基准划分批次控制线的方式等等来保证录取的公平。更何况与少数学校试点自主招生相比它的公平性与公道性显然更胜一筹。资源的充调配置对高等教育资源尚不充足的我国来说尤其“重要”二是“威望”原则这种录取制度能很好地保护高考的权威所有高校录取均应用同一依据——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将保障录取的“公平”以及录取考生的“质量”三是“调控”原则集中录取将确保政府对高校录取的调控有效进行将高校的招生纳入“有序”状态。很显然平行志愿录取制度“有违”以上三个原则。首先是录取工作的效率“严峻”降低在先前的录取制度下一个考生只能失掉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被一所学校录取之后其他学校将无法再录取高校的录取效率由此很高而平行志愿的根本思维则是一名考生可以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他拿着多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以根据学校、专业联合自身的兴致、爱好作出选择。高校在这种情况下则面临多次录取工作的可能。前文例举的上海考生在这样的录取制度下他可以平行填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而且有可能被三所学校同时录取在被录取之后他可以再在三所学校中作出选择。这显然发挥了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利于考生未来的发展但同时也给学校带来困难一次录取满额显然是不可能的需要再展开录取工作。其次是高考的权威地位以及学校相对考生的强势位置受到挑战。在这样的录取制度下高考分数的高低虽然仍旧可能是各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但是等第志愿中的“投挡线”消失了学生和学校的多次双向选择会很大程度降低高考分数对录取的束缚作用。另外学生自主权的增强会改变等第录取原则中的“强校恒强”原则香港的大学进入大陆来录取学生对国内高校已经沟成冲击前多少年有考生被香港大学录取由此放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就是明证。而值得深思的是我国政府如今把香港的大学也纳入了等第志愿填报名单中以此维持着目前录取制度的“权威”。第三也就是政府最担忧随之涌现的学校会拥有完全的自主权。政府的这种想法在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今年进行的自主招生改革中可见一斑。这次自主招生改革本可以尝试高校通过自主方式而不是通过高考渠道来选拔学生但教育部对所有已经被预录取的考生提出的“必须参加高考且一定要达到一本线”的要求又将高校拉回到“调控”之中。本也可以让一名学生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成为可能但所有的制度设计最后排除了这种可能——一名考生可同时参加这两校的口试考核同时被两校预录取不是正式录取但被预录取之后几天内考生必须确认被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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