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
管理高考舞弊要重办为主
教育部5日提示考生,在高考中的违规行动,除按相干规定严肃处置外,还将被记入诚信档案。(6月6日《北京晨报》) 又到高考,作弊成为热门话题。信息时期,作弊与反作弊的斗法,充斥了触目惊心的高科技特点。虽然作弊的老是少数,固然舞弊的“魔高一尺”难以抗衡反作弊的“道高一丈”,但总有些许作弊者可能胜利。一个作弊者未遂,就会影响全部高考的公正。事实上,无论哪种考试,只有布满好处性,都不可能杜绝作弊。这是人趋利避害的天性所决议的。 因此,管理高考作弊,相对归零是幻想,将之减少到最低限度才合乎实际。教导部给出了两剂药方,一是依规定严肃处理,一是诚信档案。按理说,这一硬一软,两手兼施应当很有效。但是严肃处理的话年年都说,其威慑性就大大下降,在作弊者眼里,俨然就是麦田里吓雀儿的稻草人。事实上也是这样,依照《2009年一般高级学校招生工作划定》,对作弊者的处理,无非是撤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就,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加入全国统考。最“严正”的,就是天津蓟县的高考弊案,7名学生以非法获取国度机密罪获刑,不外最高刑期只有6个月。 可见,高考作弊的本钱并不高,违规的成果并非“重办”而是“严肃”。再说高考诚信档案,2005年就已经请求建破。但问题是,在全民征信体系尚未树立的形式下,高考诚信档案的普适性大打折扣。假如说一个考生的作弊瑕疵不能使其将来的工作生涯重大受挫,建档有何意思?可见,治理高考作弊的现有规定,有软硬兼施之形,而无有效治理之质。 提高治理作弊效力,除了执行有力,还在于强化惩戒力度,这是至为要害的。至于向考生灌注诚信高考观点,建立高考诚信档案,只能说帮助管理之策,切实是不可以认真。诚信属于道德自律范围,没有严厉的他律作为基本,诚信意识难以入心入脑,诚信习惯也难以养成。 所以,治理高考作弊,虽然要软硬兼施,但是硬得更硬才是硬情理。在这点上,现代人不仅要学习老祖宗,也要学习人家老外。 老祖宗发现了科举轨制,因而构成了齐备的治弊之策。以早期科举的唐朝为例,若考官舞弊(请托、泄题等)要么罚俸、要么贬谪,玄宗朝记录:“吏部宏词科举人漏泄标题,为御史台所劾。侍郎裴稔改国子祭酒,郎中周敬复罚两月俸料,测验官刑部郎中唐扶出为虔州刺史,监察御史冯颛罚一月俸料,其登科十人并落下”。若考生作弊,则不仅取消一次或数次录取资历,还会连坐保人。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僵化为“八股取士”,但是对舞弊者的惩戒也最为严苛。在明朝,查实科举舞弊,是要掉脑袋的。清朝最严,按《大清律》,作弊考生,要枷号三个月示众,杖一百,最后还要发往边境充军。最严的,甚至要施以残暴的腰斩之刑,雍正朝就判舞弊的考官河南学政俞鸿图腰斩刑。世人皆知的还有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就曾因涉入科场舞弊而差点被杀头,使得鲁迅家庭因此而破落。 如果古代人高考作弊的成本像古人那么高,甚至要搭上将牢底坐穿或赔上姓名,幸运作弊之徒恐怕会大大减少。现代文化社会,诚然不会盲目拟古,学古人残酷严苛之法。然而法治社会,仍是要晋升惩办高考作弊的力度,恰当进步作弊的守法成本,最最少也要到达让其声名狼藉的田地吧。 再说学习老外,既要学习人家的法治教训,也要学习人家的诚信系统。但是必需清楚,不法治托底,诚信就是一句废话。 治理高考作弊,看似简略,实在折射了中国社会的法治程度、诚信意识跟履行力,故谁都不能小觑这个问题。 本文刊于7日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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