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
公共信息不是某些部分的禁脔
7月11日,南宁市相干部门称向社会发布“2006南宁中考等级排位情况”,本报记者前往采访,却被相关部门以“限量、限范畴”发布为由拒之门外。本报虽多方尽力,仍无奈获取相关文件,导致不能及时宣布,影响了读者对中考信息的知情权,为此,咱们深表歉意。(7月13日,《南国早报》,《向读者致歉》) 消息单位的无奈通过道歉的方法公之于众,稍有理智的人们都会窥出南宁市教育局才是真正的报歉者,由于它将公共信息视作禁脔,使公众的知情权受到莫大伤害。古代社会,信息公然已经成为普世价值。公共关部门及时有效发布颁布信息是其义务,也是供给及格公共产品的基础请求。公共治理部门传递公共信息的主渠道是媒体,受众者是公家。在这一完全的逻辑链条中,每一环节都写着“公共”两字,决不容许公共管理部门将公共信息视作禁脔。 就此事件而言,《南国早报》和《当代生涯报》作为广西发行量第一、第二大的报纸,显然是南宁市教导局发布“2006南宁中考等级排位情形”的首选媒体,最最少也应当跟南宁市的媒体存在等同的权力。对公共信息,南宁市教育局不“限量、限规模”的权利,除非不想让公共信息公开化。遗憾的是,无论掩人耳目的“限量、限范围”,仍是对区级媒体和市级媒体的厚此薄彼,都掩饰不了“信息是我的,我想给谁就给谁”的公共信息私用的心理。 不可谅解的是,因为《南国早报》和《当代生活报》曾经报道过南宁市教育部门的负面新闻。之后,两报正面报道该市教育部门的权利也被封杀和剥夺。可见,南宁市教育局是将公共信息当成了挟私报复《南国早报》和《当代生活报》的手腕。而这种不理智的报复行动,不仅使得两报在受众中的公信力受损,更使得两报众多的忠诚读者看不到这条信息从而侵害本人的亲身好处。总之,南宁市教育部应用公权将公共信息视作禁脔的做法损害的是公共利益。 透过信息私用的景象,公众也可看出南宁市教育局存在的一些沉疴痼疾:一是脑海里存有利益攸关的小圈子贵恙,眼里只有本地区、本部门的小我利益而缺少大局观和全局观;二是对待媒体的叶公好龙思维。嘴上说着欢送媒体监视批驳,心里怕得要命。媒体报喜就愉快,媒体报忧就挟私报复;三是轻薄民心,轻忽大众利益。从南宁市教育局看待教育信息的立场可知一斑。 必需厘清,只有是公共信息,任何地域和部分都应该向所有媒体开放,不应存在地区限度,这是新闻报道的根本准则所决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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